关于申报2011年陕西省名牌产品的通知

各入区企业:
  根据《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的规定,现就2010年陕西省名牌产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名牌产品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陕西省名牌产品的范围为工业产品和2008年认定的陕西省名牌产品;申报企业必须符合《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质量达到国内或省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二)相关的服务符合要求,具有良好信誉,顾客满意程度高; 
  (三)具有较高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年销售额、产品销售率在全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四)生产达到适度规模;
  (五)有完善的标准体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具备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检测设施;
  (六)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先进,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或者陕西独特工艺);
  (七)申请之日前连续三年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机构检查检验中被认定为合格产品;
  (八)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
  (九)产品及其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优先选择的重点产品
  (一)新能源、新材料、低碳经济等新兴产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二) 装备制造、能源化工、高新技术、有色冶炼等传统产业集群中的重点产品及配套产品;
  (三)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特色产品; 
  (四)同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产业规模化,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品;
  (五) 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力较强的产品;
  (六)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七) 拥有自主品牌,出口量大的产品和替代进口的产品。
    三、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4月10日前,自愿到所在市名牌办申报。
  四、申报要求
  1、要组织申报名牌产品企业认真学习《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特别是要组织企业集体学习《陕西省名牌产品申报指南》(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通过学习,把企业申报名牌产品作为提升品牌意识、培育名牌的一种有效方式。
  2、要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查,指导企业严格按要求格式和顺序填报、装订申报材料,确保格式统一,标准统一,在形成推荐意见前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形成推荐意见填写《申报表》中“表4”,并将所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材料一份)装订成册上报省名牌办。上报申报材料时要用正式文件,并按“附件1”格式上报推荐申报产品汇总表。
  3、要按规定时间上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齐全、完整,提前或过期均不予受理。在申报过程中,若发现申报数据虚报等问题,直接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
  4、申报企业要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陕西省名牌产品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该《申报表》可从陕西名牌网上直接下载填写。
  5、为编辑出版2011年卷《陕西省名牌产品年鉴》,请企业在上报申报文本材料的同时提供有关材料的电子文本,具体要求见《申报表》中的《企业提供电子文本要求》,同时,请申报企业按附件2中的表5格式填报有关客户信息。

  联系人:武亚茹 电话:029-8035592 传真:87035591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