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经各单位年初申报、全年创建和示范区文明办检查验收,拟推荐杨凌示范区烟草专卖局等10个单位为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10年12月9日至15日
联系电话:029-87036216
联系地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232室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示范区文明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所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一、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杨凌示范区烟草专卖局
二、省级文明单位(5个)
1、杨凌示范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农业科技报社
3、杨凌示范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
5、杨凌示范区邮政局
三、省级文明机关(1个)
杨陵区人民法院
四、省级文明村镇(2个)
1、杨陵区杨村乡董家庄村
2、杨陵区街道办事处姚东村
五、省级文明社区(1个)
杨陵区街道办事处后稷小区社区
杨凌示范区文明办
2010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