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
根据陕招办[2010]4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应由本人写出说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3.身体健康;
4.截至2011年8月31日,常住户口和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均在陕满3年。
在我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除符合上述条件中的1至3条外,须有陕西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在陕常住户口不满3年者;
7.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在陕不满3年者。
(三)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资审时间:2010年12月3日至10日(不含双休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1日至17日。
(三)所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都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
1.户籍在杨凌,且就读于杨凌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在其所在学校报名;
2. 户籍在杨凌,就读于外县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在杨凌三所高中取得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考生到考籍所在学校报名,其他考生一律凭就读学校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2011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到杨陵区招办报名;
3.户籍在杨凌,就读于外县区的往届生到杨陵区招办报名;
4.户籍在杨凌的非在校生凭《2011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到杨陵区招办报名。
(四)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考生报名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科类。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志愿,兼报志愿从第一批本科开始,提前录取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它科类志愿。
(五)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招办函〔2010〕33号)要求,从2011年起,考生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考生报名前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报名时登录陕西省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查验自己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民族等信息,认真阅读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意履行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六)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其中少数民族考生不需填写此表,由县(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
各中学要严格审查特殊考生资格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七)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的学生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高考前被普通高校按保送生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高考,准考证由县(区)招办负责收回。
(八)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否则,不得参加相关学校组织的体育单独招生考试。
(九)少年班考生凭报考学校通知单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十)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95元。
(十一)我省数学和英语科目实行自主命题,不办理借考手续。
三、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
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各校要认真做好报名各阶段的工作。按照时间顺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高考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前各校要充分利用板报、广播等形式对报考条件、报考时间及相关招生政策认真进行宣传,确保考生按时报名。
(二)严格资审工作。资审工作实行班主任、校长负责制,坚决制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违章报考。要严格审查持有非本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户籍,属本区的方可准其报名,并将这部分考生登记造册报招办备案。逾期未报名考生责任自负,不得补报。
2010年12月2日至12月5日,各校进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资审时应届生必须提供户口本、二代身份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学籍档(从外地回杨凌的考生还需提供2011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往届生必须提供户口本、二代身份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高中毕业证、高考准考证、学籍档。非在校生在招办资审,资审时必须提供户口本、二代身份证、档案、高中毕业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2011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三)认真做好资审后的公示工作。2010年12月5日前各校要将资审合格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公示结束后各校对合格考生登记造册,以公文形式按时报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
(四)认真做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2010年12月6日至10日招办分学校采集考生第二代身份证信息,各校采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精心实施网上报名工作。2010年12月11日至17日进行网上报名,高考报名前各校应提前调试好网报设备,确保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六)2010年12月2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报名结束后,区招办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各校要及时组织考生签字确认,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学校审查;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11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并加盖公章;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报名点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留存备查。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其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后的表现等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七)各中学应为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的考生及时提供《2011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和学籍档案。
四、严格报考资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
要把严防“高考移民”作为2011年高考报名工作重点。按照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05〕22号)精神,完善户籍学籍双认定、高中学籍电子注册、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报名资格审查办法。各中学要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办理转学手续,严禁伪造学籍档案。对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要把学业水平考籍作为报名资格审查的内容。各校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商请公安部门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重点审查持有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法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