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1亿元集合担保贷款的通知

示范区各入区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管委会支持入区企业发展的有关精神,推动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经示范区担保公司与示范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贸局、农业局、陕西省再担保公司协商,近期为入区企业办理一次集合担保贷款,规模1亿元。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入园企业、园区内的专业合作社;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4、其他入区企业。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请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逾期贷款等不良记录;

  2.财务资料清晰完整,无欠税、偷漏税行为;

  3.具备盈利能力和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4.能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

  三、申报及审批程序

  1.申请:

  申请贷款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向示范区担保公司递交担保申请、向杨凌信用社递交贷款申请。

  2.初审:

  担保公司、信用社按要求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

  3.联合评审:

  通过初审的企业,由省再担保公司、示范区担保公司、信用社进行联合调查、评审。

  4.签订合同:

  通过联合评审的企业与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5.发放贷款:

  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6.保后管理:

  贷款发放后,担保公司、信用社按规定进行保(贷)后跟踪管理。

  四、政策支持

  1.本次担保贷款由经贸局、农业局优先支持申报贷款贴息;

  2.信用社将按照现行利率对企业予以支持;

  五、担保贷款额度、期限

  1.担保贷款金额将根据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资金缺口、信用记录、净资产、负债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

  2.担保期限将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资金用途、经营稳定性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

  六、时间安排

  集中申报:2010年11月 19日— 2010年11月30日

  评审和审批:2010年12月1 日— 2010年12月31日

  七、联系人

  示范区担保公司:孟宇东   87030162

  杨凌联社营业部:高  磊   87013159

 

      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杨凌示范区农村信用合作社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               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