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
  开展全民节能,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积极响应中央和省政府的“建设节约型社会”号召,全面深入持久推进节能工作。在此,我们向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开展节能活动的倡议:
  一、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倡导居民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
  二、减少电梯使用。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三、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在用电高峰时段,城市景观照明、娱乐场所霓虹灯等要减少用电。各级行政机关、公共场所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
  四、普及使用节能产品。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购买节能灯。各级行政机关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
  五、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严格执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减少石油用量,保护生态环境。
  六、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各类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
  七、培养自觉节能习惯。提倡单位、家庭在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点滴着手,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积极参与节能降耗,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实现 “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做出更大的贡献!

杨凌示范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