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2010-2012年住房保障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91号)和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29号)精神,加强对示范区城市近期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城区不同阶层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从稳定房价、加快杨凌次核心城市建设,促进杨凌示范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出发,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划。

  一、规划编制主要依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64号);
  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65号);
  3、《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5、《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法》(建保[2009]295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8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8、《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
  9、《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62号);
  10、《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11、《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
  12、《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91号);
  13、《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29号);
  14、《陕西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10〕11号);
  15、《杨凌城乡总体规划(2009-2020)》;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全区人民“住有所居”为宗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快解决快速城镇化带来的住房新问题,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改善城镇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二)基本原则

  1、目标合理,标准适度。坚持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统筹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家庭人口结构、住房支付能力以及土地资源禀赋等约束条件,综合平衡杨凌财力和各项公共支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制定住房保障目标,合理确定住房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
  2、因地制宜,统筹协调。统筹兼顾城乡差别,区别对待区域差异,着力解决住房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针对不同收入群体,采取不同措施,实行分层次住房保障。要注意做好同住房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统筹考虑各类保障性住房、各类保障群体之间的关系,做好目标任务、投资安排和政策手段的有机衔接,充分体现规划的可操作性。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统筹考虑改善危旧住房群众的居住条件和解决新增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要区分轻重缓急,区别建设和发展时序,优先安排群众需求迫切的项目,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4、政府主导,创新机制。着眼于体制和机制创新,落实好土地、金融与财税等支持政策,加强住房保障组织机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支持和引导作用,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

  三、规划组成和期限

  本次住房保障建设规划除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规划外,还包括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各类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等内容。规划期限为2010-2012年。

  四、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从2010年起到2012年,我区将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新建、改建、政府购置、租赁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加大租赁住房补贴力度,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36600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发放租赁补贴4200户,总建筑面积约301.4万平方米,占地177.7公顷,计划投资39.63亿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1、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400套,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占地4.9公顷,总投资1.09亿元。
  2、建设廉租住房9500套,建筑面积约47.5万平方米,占地27.9公顷,总投资6.18亿元。
  3、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17800套,建筑面积约193.1万平方米,占地114公顷,总投资25.02亿元。
  4、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400套,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占地5.1公顷,总投资1.12亿元。
  5、建设限价商品房4000套,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占地25.8公顷,总投资5.72亿元。
  6、农村危房改造2500户,投资0.5亿元。
  7、发放租赁补贴4200户。

  (二)年度工作任务
  
1、2010年度目标: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1000套,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占地3.5公顷,投资0.78亿元;
  廉租住房建设3200套,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占地9.4公顷,投资2.08亿元;
  棚户区改造建设2500套,改造面积24万平方米,占地15公顷,投资3.12亿元;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200套,建筑面积1. 2万平方米,占地0.8公顷,投资0.16亿元;
  农村危房改造300户,投资0.06亿元;
  发放租赁补贴600户。

  2、2011年度目标: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400套,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占地1.4公顷,投资0.31亿元;
  廉租住房建设2800套,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占地8.2公顷,投资1.82亿元;
  棚户区改造建设7200套,改造面积80万平方米,占地46.6公顷,投资10.3亿元;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200套,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占地0.8公顷,投资0.16亿元;
  限价商品房建设2000套,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占地12.9公顷,投资2.86亿元;
  农村危房改造1100户,投资0.22亿元;
  发放租赁补贴1800户。

  3、2012年度目标:
  
廉租住房建设3500套,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占地10.3公顷,投资2.28亿元;
  棚户区改造建设8100套,改造面积89.1万平方米,占地52.4公顷,投资11.6亿元;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1000套,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占地3.5公顷,投资0.8亿元;
  限价商品房建设2000套,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占地12.9公顷,投资2.86亿元;
  农村危房改造1100户,投资0.22亿元;
  发放租赁补贴1800户。

  五、主要配套设施布局要求
  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示范区城市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应将示范区南、西区和杨凌老城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规划期内,应重点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为城市产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居住配套。
  加快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各类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以集中布置为主,中学、小学、幼儿园、商业服务、小游园、青少年活动场所等设施位于居住区的核心地带,并在城区一级进行统一组织,形成相对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居住区道路与城市主、次干路的接口不宜太多,不宜承担城市主、次干路的功能,不宜将城市客、货交通引入居住区内部。居住区内部注重建设安全便捷的交通体系,道路两侧应加强绿化,并开辟专门的绿化步行道;新建居住区内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建足够的停车场与停车位。

  六、配套政策措施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
  
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渠道和税费政策,并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社会资本、市场开发等多种措施、多种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二)落实土地供应和各项优惠政策
  
示范区根据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落实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如期开工建设。
  (三)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
  
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要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加强审批管理,建立行政审批快捷通道,缩短审批时限,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有关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严格准入退出管理
  
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机制,健全社区、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建立规范化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审查制度,形成科学有序、信息共享、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规划组织实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
  
保障性住房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立项规划、土地征用、资金筹集、规费减免、适用范围等一系列问题,示范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将密切配合。有效解决共性问题,加快项目的实施。并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严格按照目标责任,明确具体措施,健全住房保障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分配公平。住房保障所需工作经费由示范区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二)加强领导,有序运作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工程,成立“住房保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为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国土局和示范区城投公司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计划、协调、检查和监督等管理工作及对项目建设实施中的具体协调和进度、质量、资金、施工安全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杨凌示范区住房保障规划的有序运作和顺利实施。
  (三)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
  
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统计部门与建设系统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合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研究和分析,并定期、及时、准确地公布市场信息,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客观、公正地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理性健康地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工作考核机制,并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建设用地进展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和本规划实施等情况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检查。
  全面落实住房保障规划实施的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程序,密切合作,各司其职;严肃查处住房建设规划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表:

杨凌示范区2010-2012年住房保障规划年度明细表

类别

2010

2011

2012

小计

经济适用房

套数(套)

1000

400

 

1400

建筑面积(万㎡)

6

2.4

 

8.4

占地(公顷)

3.5

1.4

 

4.9

投资(亿元)

0.78

0.31

 

1.09

廉租住房

套数(套)

3200

2800

3500

9500

建筑面积(万㎡)

16

14

17.5

47.5

占地(公顷)

9.4

8.2

10.3

27.9

投资(亿元)

2.08

1.82

2.28

6.18

棚户区改造

套数(套)

2500

7200

8100

17800

改造面积(万㎡)

24

80

89.1

193.1

占地(公顷)

15

46.6

52.4

114

投资(亿元)

3.12

10.3

11.6

25.02

公共租赁

套数(套)

200

200

1000

1400

建筑面积(万㎡)

1.2

1.2

6

8.4

占地(公顷)

0.8

0.8

3.5

5.1

投资(亿元)

0.16

0.16

0.8

1.12

限价商品房

套数(套)

 

2000

2000

4000

建筑面积(万㎡)

 

22

22

44

占地(公顷)

 

12.9

12.9

25.8

投资(亿元)

 

2.86

2.86

5.72

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户数

300

1100

1100

2500

投资(亿元)

0.06

0.22

0.22

0.5

 

租赁补贴(户)

600

1800

1800

4200

总计

套数(套)

7800

15500

17500

40800

建筑面积(万㎡)

47.2

119.6

134.6

301.4

占地(公顷)

28.7

69.9

79.1

177.7

投资(亿元)

6.2

15.67

17.76

3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