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四届陕西省农产品产销对接洽谈会暨中秋国庆双节优质农产品展销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农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宣传、推介全区农业品牌,扩大我区农产品的对外开放与合作交流,提升农产品的知名度与竞争力,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召开第四届陕西省农产品产销对接洽谈会暨中秋国庆双节优质农产品展销对接会的通知》(陕商发〔2010〕248号)要求,决定组织我区企业参加第四届陕西省农产品产销对接洽谈会暨中秋国庆双节优质农产品展销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
  2010年9月21日——9月23日
  二、展会地点:
  陕西国际展览中心机械馆(陕西省体育场旁,西安市长安路北段14号)
  三、会期:
  2010年9月20日布展,9月21日开幕,会期三天。
  四、展会内容:
  (一)现场对接洽谈采购。通过现场看货、交流洽谈确定采购规模、价格等,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在会场内,设置签约台,对达成供销意向的合同或协议,进行集中签约,并将本届对接洽谈会的成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二)会场内设立3M×3M标准展位,由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布展,以图片、展板、音像及实物展品等形式宣传、展示企业形象和产品。对接会采取展示、洽谈和现场销售相结合的方式,不但通过直接面对消费者提高我省优质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而且向参加展会的群众直接出售农产品,满足消费者需求。
  (三)设置洽谈区域,采供双方协商洽谈业务。各参会单位除特装展位以外,楣版由大会统一制作。 
  五、活动安排
  2010年9月20日
  10:00—18:00   参会单位布展
  2010年9月21日
  8:30— 9:00     参会单位人员进入会场
  9:00— 9:40    开幕仪式
  9:40—10:30    对接洽谈
  10:30—11:30   集中签约
  11:30—18:00    优质农产品展销
  2010年9月22日
  9:30—18:00     优质农产品展销
  2010年9月23日
  9:30—16:00     优质农产品展销
  16:30—18:00    撤展
  六、费用
  本次展会会期长,并实行农产品现场售卖,为保证展会达到预期效果,需大量投放报纸广告、电台广告、户外广告等,现对所有参展企业每家每个展位收取2000元展位费。
为加大企业宣传力度,增加产品知名度与美誉度,扩大产品销路,本次展会在展会期间设部分广告位,数量有限,愿意投放广告的企业可以联系办理。广告价位如下:     
  广场气球:2000元/个
  广场拱门:5000元/个
  广场喷绘广告(4*8米):10000元/个
  展馆门口大广告牌:8000元/个
  展馆门口小广告牌:5000元/个
  展馆立柱广告:2000元/个
  展馆室内吊旗广告:50000元/30面
  七、参会单位
  供应商:包括国家级和省级“双百市场工程”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农超对接”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
采购商:大型超市和其它大型零售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用消费品企业。
  八、工作要求:
  (一)省商务厅分配给杨凌示范区展位数量有限,请区内各相关企业积极参加本次展会。
  (二)各参展企业(单位)要认真准备宣传资料、图片、展板、或实物产品等展品,并布置标准展位,其中易拉宝或者X展架尺寸为80*180,每家单位不得超过两个。
  (三)各参会企业(单位)详细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对接洽谈会回执》(附件2),并于9月15日前连同本企业(单位)参展人员信息报送至经贸发展局。
  (四)参展费用由我局代收,缴纳至展会组委会后,统一为企业开具展位费用发票。
  九、其他事宜:
  (一)参展企业如需会务组统一安排住宿,住宿地点为西安宾馆,标准间每天240元,含双早餐,缴纳展位费时一并缴纳住宿费。参展企业如自行解决住宿,周围宾馆分布情况见附件3《陕西国展中心周围宾馆分布情况表》。参展企业在展会期间就餐自行解决。
  (二)企业可登陆陕西省商务厅网站自行查询有关参展信息。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sxdofcom.gov.cn/swt/ShowArticle.asp?ArticleID=7897
 
  经贸发展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中林  
  电  话:029-87035583   13119100212
  传  真:029-87036940
  邮  件:stone.chen@yangling.gov.cn
 
                     
  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