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居住区:

  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精神,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局组织区内各有关单位和居住区申报“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请各单位和居住区按照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8月29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示范区市政管理局。

  联系人:金立强

  电  话:029-87039911 15202464110

  传  真:029-87039911

  邮  件:jlq-1985@163.com

  地址:杨凌示范区五胡路东段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