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管理中心委托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公开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位于杨凌示范区西北侧,即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五泉镇、揉谷乡、大寨乡和杨村乡的一部分,建设规模约8万余亩,其中各类建设用地和农村居民点占地占规划园区面积的33.1%,规划耕地面积占规划园区面积的66.9%。园区建设由园区服务中心、科研与成果展示(现代农业创新园、国际科技合作园、现代农业企业孵化园、科技探索园)、标准化生产示范(种苗产业园、标准化生产示范园)、产业化开发(农业产品加工园、物流园)四个体系共八个园区,以及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水、电、路、热、环境)与农村居民点(学校、农村公共服务、沼气)两个部分组成。估算投资129740万元,规划建设区为五年(2008年~2012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235 邮编:712100
联系人:蒋昌 联系电话:029-8703006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邮编:710001
联系人:王岑 联系电话:029-87449571
传真:029-87449736 网址:http://www.slbsxy.com
四、环保局及联系方式
环保局联系人:杨峰 联系电话:029-87036909
地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206 邮编:712100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工作准备、资料收集、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概述与分析、环境现状分析、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规划方案与减缓措施、监测与跟踪评价、公众参与、困难和不确定性、执行总结。
六、规划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本区域规划开发的主要污染物是施工期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及生态方面影响(包括水土流失等),营运期将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
七、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在保证规划区废水的控制措施前提下,加大地表水体的治理力度。
大气环境:采用清洁能源,加强对区内汽车尾气的污染物的监测;加强大气污染源管理和治理。
噪声环境:合理规划布局,加强运输组织与管理,对临街建筑采取防护措施;企业噪声达到厂界标准,对敏感点采取防护措施。
固体废物:在办公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管理中引入循环经济的思想,按照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废物转换→卫生填埋的基本技术思路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处置。
资源能源利用:加强能源梯级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节水意识,强化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梯级利用;严格审批和管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八、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规划采取的环保措施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且能充分发挥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把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可接受程度,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规划工程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规划方案从环境角度可行。
九、公众信息反馈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就规划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规划所在地与本工程有直接、间接关系,或者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感兴趣的单位、个人的意见或建议。公众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
特此公告
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管理中心
2010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