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和《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工作要点,按照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中企规发〔2010〕91号),示范区经贸发展局会同示范区财政局现组织申报2010年度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请各单位按照陕中企规发〔2010〕91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准备材料进行申报,具体要求见申报指南。
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18日前将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资料(企业类项目8份、服务体系类项目5份)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示范区经贸发展局,超报和逾期上报项目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示范区经贸发展局 米 强
联系电话:(029)87036935
传 真:(029)87036940
地 址:示范区政务大厦328室
示范区财政局 张彦君(029)87036958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