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批准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序号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M2
建设用地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挂牌起始价(元/M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停车位
1
S-2010-01
水运中心以北
商业(五星级酒店)
27172.8166
3-3.5
24-30
30-40
0.8
40
750
2000
现状
出让
2
Z-2010-01
五胡路以南
住宅
49082.602
3.0
24
30
0.8
70
975
2500
现状
出让

 

  注:具体规划建设设计条件以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及杨凌示范区一河两岸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批为准,面积以测量结果为准。
  二、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于2010年7月28日9时至2010年8月6日17时,地点在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27日17时前,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27日12时前。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7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挂牌出让设出让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不得低于挂牌底价,且符合增价幅度)。
  六、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立项、规划许可、环评等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及上述批准文件到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15日至2010年7月27日,到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其他事项
  如报名竞买超过三家,则按照拍卖程序进行,拍卖出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518室)
  联 系 人:辛       联系电话:029-87032600
 
 
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