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发改产业(2010)752号)文件,示范区发改局、财政局负责组织区内单位申报2010年省级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请各有申报意向单位按照陕发改产业(2010)752号文件要求(材料在省发改委网站公告栏下载)认真准备材料,并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纸质和电子版)及项目汇总表于2010年7月28日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示范区发改局 樊 兵 87036801
示范区财政局 王永强 87036955
二○一○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