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的公示

  经杨凌示范区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推荐蒋明霞同志为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就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向杨凌示范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29—87031714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