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北京汇源集团杨凌有限责任公司水果深加工项目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简介:北京汇源集团杨凌有限责任公司水果深加工项目位于杨凌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拟建车间12000㎡、与之配套的成品库5000㎡原料库5000㎡,以上建筑物高度为8.6-1 2m。办公楼3000㎡、宿舍楼1200㎡、传达室50㎡、车棚200㎡等总建筑面积为70931.26㎡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0亩,需征用土地100亩。项目总投资1.5亿人民币。引进3条现代化的成品灌装生产线及附属配套设施,年产果浆、浓缩果浆、浓缩果汁鲜果储存及销售3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果渣
类比汇源同类厂家,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果渣为年产10000t/a,包括初选中摘出的残果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果皮、果核等水果残渣。其成份主要有木质素、纤维素、糖份、果胶质、蛋白质和维生素,是较理想的农肥或饲料,果渣外售协议。无害化处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的要求。
(2)生活垃圾
本项目投产后排放生活垃圾约58.8t/a,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及时清运,妥善处理。由专人收集垃圾,装满即立即运往区域垃圾站集中,最终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置。对外环境无明显影响。
(3)废油脂
餐厅每天用餐人数约为483人次(一日三餐),每人次每天产生废油约为15g/d,废油年产生量为2.64t/a。经隔油池分离出来的餐饮废弃油必须交由环保局指定的具有资质加工处理的单位专门处理,不得随意排入下水管道,尤其不得出售给不法商贩用于提炼下水油。经处理后,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污泥
类比汇源同类厂家,污泥产生量约为22.5t/d,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或作为堆肥处理。无害化处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的要求。
(5)锅炉灰渣
锅炉房产生的燃煤灰渣547吨/年,全部由建设施工单位和老百姓买走,作为铺路或建筑辅材使用。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锅炉废气采用麻石冲击水浴脱硫除尘器锅炉废气符合GB13271-2001一类区II时段标准贮煤场起尘量很小,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本项目采用喷水的方法增加了煤堆表面含水率,从根本上抑制了煤场扬尘、餐厅废气经集中式排烟道直接排出楼顶放散。生产污水经过厌氧+好氧处理工艺可达到《浓缩果汁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要求同生活污水汇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监测该处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生产固废水果渣是较理想的食品添加剂和家禽饲料,烘干后磨成粉出售固体废物部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污泥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油脂委托给有资质的公司处理。该项目实施后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的农业经济的发展,直接缓解了农民卖果难、卖蔬菜难的问题,同时增加农民收入。该项目辐射相关产业,促进多产业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保证环保资金的足额投入,项目建成投产后确保环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加强监督管理。
(2)项目建设过程及投产后要保护好周围的环境,切实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由此可见,公众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环保问题是非常关注的,因此,要求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要重视环保问题,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好环境污染问题,做到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汇源集团杨凌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联系人:殷建业 电话:029-87031211/18602991888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夏禹周 电话:(029)8328746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了使公众参与的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广大民众对该项目的建议和意见,使公众参与的调查对象具有充分的代表性,本次调查工作采用了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所谓“代表性”是指被调查者,来自本地区各界、各个不同层次的民众;所谓“随机性”是指被调查者具有统计学上随机抽样的特点,调查对象随机抽取,不带有调查者的主观、个人的感情色彩。
调查表格的设计、选择与公众关系最为密切的问题作为调查内容,即反映了被调查者对新建项目的基本态度和意见,也反映了被调查者对一些环境问题的看法和要求。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