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陕西省名牌产品申报及到期产品复评的通知

杨凌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的规定,现就2010年陕西省名牌产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符合《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产品必须按要求建立产品信息溯源系统。
  (三)2007年认定的陕西省名牌产品。

  二、优先选择的重点产品

  (一)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产业和低碳产业中的重点产品。
  (二) 装备制造、能源化工、高新技术传统产业集群中的重点产品及装备制造业中配套的零配件产品。
  (三)同行业中的龙头企业,生产规模产业化,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品。
  (四)在促进农业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有较强带动、较大影响的产品。
  (五)对外贸易中拥有自主品牌,出口量大的产品和替代进口的产品。
  (六)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点产品。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杨凌质量技术监督局206室。

  四、评价的方式、方法

  名牌产品的评价严格按照《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今年继续在征求省人大、省政协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同时采用顾客满意度调查和网上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要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陕西省名牌产品申报表”。
  2、申报企业在上报文本材料的同时提供有关材料的电子文本。详见陕西名牌网(http://www.snfp.gov.cn

 

  联系人:谢 敏           电话:029-87035592    

  杨凌技术监督局业务科QQ群:106331418

  地  址: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方圆大厦206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