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杨凌示范区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条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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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资 格 条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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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 |
23 |
临床医学、病理学专业 |
西医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1、具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2009、2010届毕业生,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硕士限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个别专业(如内、儿科)可考虑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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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科 |
1 |
康复理疗专业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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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科 |
4 |
医学影像专业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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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 |
1 |
麻醉学专业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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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 |
1 |
医学检验专业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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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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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止4月12日下午17时。报名地点设在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杨凌政务大厦东南侧),电话:029—87035503、87033610。报名时属应届生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外语四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往届生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提交1寸彩照4张。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1:3比例时,相应缩减招聘计划。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由综合理论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考试时间定于4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笔试后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六、聘用及待遇: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应届生实行1年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2010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