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上确认的国家鼓励类企业进行年审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使企业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我委将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对我省经过确认的国家鼓励类企业进行年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省发展改革委已确认过的所有国家鼓励类企业。
  二、年审应提交的资料
  1、年审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概况、2009年经营情况、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2009年财务报表,适用目录的条款等);
  2、省发展改革委的确认函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时间要求
  为减化程序、提高效率,年审分为两批集中办理,各企业应在3月底或6月底之前将年审材料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
  四、审核处理
  我委将组织人员对企业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文件,通过年审;需要变更适用条目的,出具新的确认文件;企业主营业务不再适合《目录》鼓励类的,不予通过年审,税务部门取消其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联系人:刘恩让    王群伟
  电  话:87291394  87291654

  杨凌示范区发改局
  联系人:樊兵
  电话:87036801

  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