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总工会 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关于开展2009年度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杨陵区总工会、示范区各基层工会、各有关单位:
2009年,示范区各级工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按照《陕西省“十一五”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方案》(陕竞发[2006]1号)的总体部署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开展的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安排,广泛开展大规模的职工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加快了示范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有力地促进了示范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示范区总工会、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决定在全区开展2009年度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1、2009年度示范区“工人先锋岗”;
2、2009年度示范区“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标兵”。
二、评比办法
授予对象:能立足本职,坚持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具有代表性的一线职工、技术能手。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业务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并能充分发挥职能职责。
2、积极参加“创新工程”,所提合理化建议在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工作业绩突出,具有技术创新意识,能自觉提出合理化建议,创新成果达到行业或本单位先进水平,或所创先进操作(工作)法在行业或本单位具有一定影响。
4、学习掌握并积极传授科技知识或职业技能。在相关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推荐程序:
1、表彰对象的推荐评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做好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材料整理。
2、各基层工会应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听取职工意见。推荐对象由各基层工会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3、各基层工会负责推荐对象的初审,拟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示范区总工会、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审核、表彰。
三、相关要求
1、此次评选表彰活动规格高、要求严,各基层工会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公正透明。推荐表彰对象要以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工作实绩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评选依据。
2、推荐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于2010年2月20日前报示范区总工会。个人先进事迹采用人物通讯体裁,须有典型事例。要求文字流畅、文风朴实,字数500-800字,A4纸打印。
3、各基层工会要把推荐评选工作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宣传工作。2010年“五一”前后,示范区总工会、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将进行表彰奖励,表彰文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4、推荐名额:“工人先锋岗”按不超过本单位职工总人数的5%推荐,“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标兵”,不限名额,依据事迹突出情况确定。
地 址:示范区神农路中段
联系人:王 琰 刘 欣
电 话:029-87031759(传真) 13359226245
邮 箱:ylzgh2009@163.com QQ:464370523
附件:1、示范区2009年度“工人先锋岗”推荐表;
2、示范区2009年度“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标兵”推荐表;
2010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