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关于推荐杨凌示范区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示范区归侨侨眷以及海外侨胞在示范区建设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为示范区“二次创业”凝聚新的智慧和力量,经党工委同意,决定近期召开杨凌示范区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现就推荐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拟推荐的侨联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归侨、侨眷身份;
  2. 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70岁;
  3.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 参加第六届陕西省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杨凌代表自动成为杨凌示范区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
  (二)拟推荐的侨联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 具有代表资格;
  2. 热心侨联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推荐办法
  管委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代表及委员由党工委组织部负责推荐;杨陵区代表(包括杨陵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由杨陵区委负责推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的代表及委员由两所大学负责侨联业务的部门推荐,经学校同意后报送;示范区企业代表及委员由示范区企业党委负责推荐。
  各推荐单位按照代表和委员资格要求及《杨凌示范区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人数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的名额推荐代表及委员,由代表或委员本人填写《杨凌示范区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及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经单位同意后报示范区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筹委会办公室,经筹委会办公室资格审查同意后通知具体开会事宜。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代表推荐工作
  召开示范区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是关系区内广大归侨侨眷政治的一件大事。各相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组织推荐工作,要严格把关,真正把符合条件的归侨侨眷推荐为大会代表,以推动示范区侨联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要积极完善代表委员推荐的有关材料
  各单位要尽快组织填写相关材料,并于九月十八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表格报送杨凌示范区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筹委会办公室(政务大厦428)。
  联 系 人:姚  飞 
  联系电话:029—87036976   87031071
  传    真:029—87036061

  附件:1. 杨凌示范区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委员候选人人数分配表;
     2. 杨凌示范区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及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3. 杨凌示范区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及委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二○○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