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编号为YL-2009-1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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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M2) |
建设用地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挂牌起始价(元/M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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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高度(米) |
停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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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YL-2009-15 |
五胡路以北、永丰家苑以西。 |
商业住宅 |
7870. 896 |
≤3.0 |
<24 |
0.8车位/10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525 |
50 |
现状出让 |
注:具体规划建设按照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实施,具体面积以测量结果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竞买人需与李台乡人民政府、西湾村村委会签订八组配套商业安置协议;
3、竞买人需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时间为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9月14日.申请人可自2009年9月8日至2009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持有关证件、材料,到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文件,办理竞买手续。
四、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土地出让金帐户时间)为2009年9月14日12时前。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8月 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于2009年9月15日9时至2009年9月24日17时,地点在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228室)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出让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且符合增价幅度);
2、本次挂牌成交后,竞买人须优先建设用于配套安置村民的商业建筑面积;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228室)
联 系 人:辛 伟
联系电话:029-87032600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