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以下 3 幅工业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准入行业

土地面积(M2

建设用地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挂牌起始价(元/M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附属设施占地比例(%)

1

G-2009-11

城南路以北

工业

食品饮料生产

66705.45

≥1.0

≥43

15

7

50年

≥1500

144

200

现状出让

2

G-2009-13

新桥南路以东

工业

食品饮料生产

23800.095

≥1.0

≥43

15

7

50年

≥1500

144

80

现状出让

3

G-2009-14

河堤路以北

工业

普通商品混凝土生产

18462.277

≥0.7

≥40

13

7

50年

≥1500

176

80

现状出让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具体规划建设按照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实施,具体面积以测量结果为准。

二、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于2009年8月5日9时至2009年8月14日17时,地点在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三、竞买人范围

经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或与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审核(备案)具备入区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工业企业均可申请参加。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4日17时前,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土地出让金帐户时间)为2009年8月4日12时前。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8月 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出让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且符合增价幅度)。

六、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有关税费,涉及土地登记、地上设施及地下线路的挪移等事宜及由此产生的税费均由竞得人负责。

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计划立项、规划许可、环评等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及上述批准文件到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27日至2009年8月4日,到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228室)

联 系 人:辛       联系电话:029-87032600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