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农业创新工作实施方案》,为增强我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保障我省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从2009年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组织实施“陕西省农业科技创新专项”。现就征集2009年陕西省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科教局、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2009年陕西省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分类汇总、盖章后,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计划处。所有书面材料一式六份,按项目申请书、建议书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
(二)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直属、直管、协管单位和技术研究院的项目通过省科技厅院所办初审后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陕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项目通过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申报。
二、陕西省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09年7月17~30日(节假日除外),不受理个人报送和逾期报送的申请项目
本通知及有关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请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sninfo.gov.cn)查询、下载。
联 系 人: 李明社 马京燕 李 琪
联系电话: 029-87088968 029-87088969 029-87031704
项目材料报送:神果路青少年活动中心楼内综合办公室(杨凌高新中学西侧)
附件:2009年陕西省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2009年陕西省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申报指南
一、总体目标
完善我省农业基础性研究和前沿高技术研发体系,重点突破一批关联度高、覆盖面大、应用性强,事关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农民增收的重大关键技术,取得战略性、前沿性、基础性的重大突破,壮大农业高技术产业规模,全面提升我省农业高技术的创新能力与竞争能力,使我省农业科技整体实力进入国内前列,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方向
本项目分为三类:
1、重大专项项目
资助方向:侧重资助现代农业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类项目
2、农业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
资助方向:侧重资助新产品、新设备的开发类项目。
3、基地建设项目
资助方向;侧重资助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
三、申报内容
(一)农业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1、主要植物新品种选育
以小麦、玉米、油菜、苹果、猕猴桃等主要植物为重点,强化常规育种与现代育种技术相结合的育种体系建设和新品种选育,培育优质、高产、多抗、专用新品种。
2、畜禽高效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
以肉牛、奶牛、奶山羊为重点,采用常规技术和高新技术相结合,提高家畜良种选育及快速扩繁技术水平,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开展营养高效饲料利用研究开发。
3、特色农产品安全生产与精深加工
以特色优势农产品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研究,建立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
4、重大农林灾害控制技术
开展主要农作物、果树重点病虫害灾变规律、预警技术及无公害防控技术研究。
5、旱区现代农业节水技术
研究水肥高效转化、非常规水安全高效利用及生态修复技术。开展生物节水、农艺节水、渠道节水等节水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多功能、智能化节水农业关键设备。
6、生物资源开发利用
开展农作物秸秆沼气发酵技术、肥料化利用技术研究,开发新型秸秆复合建材,研究能源植物资源、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
(二)农业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
1、兽药新制剂及高效疫苗的开发;
2、植物源农药产品开发;
3、开发保护环境并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新产品;
4、农业装备制造和换代产品、在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产品;
5、设施新材料及设施环境控制装备开发。
(三)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项目
围绕陕西省优势农产品发展规划,重点建设一批区域特色鲜明、技术水平先进、示范带动效应明显、产业链条长、经济效益良好、能够吸纳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基地有良好的建设基础、与产业链配套的合作经营组织,种植业示范面积1000亩以上,养殖业示范养殖规模牛1000头以上、猪1万头以上,农产品加工业生产量1万吨以上,并有5人以上的创业技术团队携带技术成果进入基地开展创业活动,建有示范样板。
四、实施期限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2009年7月—2011年7月)
五、申报须知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1、第一类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等,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第二类项目,凡注地在陕西省境内,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低于60%、无不良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
3、第三类项目
(1)在自然生态类型和农业产业两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属陕西省优势农产品主产区或区域特色农业典型地区。
(2)示范推广的品种必须是经过审定(或认定、登记)的品种,推广的技术必须是成熟先进的技术,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3)科技创业示范基地由所在市、县科技局组织申报,优先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涉农单位和星火龙头企业建立科技创业示范基地。
(二)项目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截止2009年6月30日),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
2、所有项目申请人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
(三)经形式审查,申请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将不参加专家评审。申报材料需经第一承担单位所属市科技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计划处。
(四)申报指标分配
各设区市限报4项,杨凌示范区限报15项,省科学院限报4项、省农业厅限报3项其它省级有关部门限报2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