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治理“小金库”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

杨陵区委、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杨凌示范区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陕西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治理“小金库”自查工作的通知》(陕治办[2009]2号)要求,请于2009年7月2日前报送本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书面资料及电子版。电子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yangling.gov.cn 
  联系人:王永强 联系电话:87036955   

  杨凌示范区“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