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杨凌示范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辅警19名,其中示范区公安局4名,交巡警支队15名。

  二、报名条件
  1、杨凌户籍报考人员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非杨凌户籍报考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1991年5月18日期间出生);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cm以上;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
  5、杨凌户籍复员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18日—2009年6月2日。报名地点: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示范区政务大厦东侧),电话:029—87035503、87033610。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员证等原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应达到1:2,如具体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2009年6月5日上午举行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理论和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和公安局共同组织。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聘用及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杨凌示范区公安局辅警工资待遇,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