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为了做好我区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表编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陕财办企[2009]3号、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区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二、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汇总财务报告的汇编范围,包括筹建期企业、已投产(营业)企业和清算期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应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方为有效。中国注册会计师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独立审计准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报告重点披露外商投资企业应缴国家场地使用费的缴纳情况。

  四、各外商投资企业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企[2006]72号)、《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征收问题的意见》(财企[2008]166号)及省财政厅、土地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征收管理的通知》(陕财外[1995]041号)规定,按期交纳场地使用费。企业年度会计报告应对场地使用费上交情况进行重点反映。

  五、请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分户软盘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送我局。2008年度外商投资会计报表仍使用“久其软件”及新参数,各单位请自行到久其公司网站参数下载区下载,网址为:www.jiuqi.com.cn

  各企业在报表编制和上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人:王永强  联系电话:(029)87036955

  

二ΟΟ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