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局、非公有制经济局、乡镇企业局:

  为了加快我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省局决定在全省中小企业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生物医药、新型材料、农产品加工和区域特色产业等重点领域,扶持建设一批产学研结合的省级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搭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推动我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现将2009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发中心的主要任务

  研发中心是指经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认定,以我省中小企业为主体,联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其工程技术人员建立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研发机构。创新研发中心要发挥自身优势,根据企业产品和产业链的特点,不断研发新技术和开发新产品。同时积极开展本行业应用技术、前沿技术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委托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技术服务。

  二、 申报认定程序

  (一)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按年度发布创新研发中心申报通知,依据通知要求,由企业自愿申报,申报材料由县、市中小企业局初步审查,签注意见后报送省局。

  (二)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是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的管理部门。局科技创新处负责制定申报指南、指导企业申报、承担申报材料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等认定工作。审查结果报经局务会研究审定后并向社会公示。

  (三)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机构,由省局下发文件公布,并授挂“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牌子。

  三、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范围

  2009年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和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组织申报一批以企业为主体,联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其工程技术人员建立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机构。其主要方向是:

  1、机械设备

  2、电子材料与设备

  3、家用电器

  4、医药制品

  5、化工制品

  6、建筑材料

  7、节能材料

  8、软件开发

  9、金属材料与非金属材料加工

  10、纺织印染

  11、粮食加工

  12、果蔬加工

  13、畜产品加工

  14、饲料(草)加工

  15、废弃物处理

  16、其它

  (二)申报条件

  1、在我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科研能力,年销售收入原则在2000万元以上,经营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

  2、有明确的产品研发目标和技术发展规划,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3、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由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组成的技术研发团队,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人才优势。

  4、有较高的技术投入,技术研发实力在同行业中处于较强地位。

  5、有必备的技术研发场地以及必要的技术研发装备和试验条件。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

  申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须经所在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签署初审和推荐意见。扩权县和省管县申报企业由所在县(区)局签署初审和推荐意见后直接上报省局,同时报送所在市局备案。

  (一)申报文件

  1、申报书(见附件);

  2、附证材料:能够体现申报单位技术研发水平(如近3年承担省级以上课题的任务书,获得专利、新产品的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科技创新能力(如人员素质情况、研发条件、科研合作协议等)以及财务状况(资产评估证明、银行信誉等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申报文件正式纸质文本一式3份,请于2009年3月25日前报送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科技创新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科技创新处 张梅

  联系电话:029-87294993

  传 真:029-87292816

  E-mail: kjcx4993@yahoo.cn

  通信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陕西省政府前大楼4092室

  邮政编码:710006

  请各企业于3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示范区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李兵 邮箱:libing@yangling.gov.cn

   电话:87036945  传真:87036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