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命名表彰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2009年2月12日)
2008年,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紧紧围绕示范区经济建设大局,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示范区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明显增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区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批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党工委、管委会决定:
命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等3个单位为示范区文明单位,杨陵区街道办姚东村等4个村为示范区文明村,李台乡陈小寨小学为示范区文明校园。
凡被命名为2008年度示范区级文明单位和荣获示范区“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的最佳单位(“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结果由示范区文明委另行发文),在本单位经费许可的情况下,可一次性发给干部职工一个月工资的奖金,以资鼓励。
同时,根据省、示范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文明单位管理实行届期制和动态管理,2004年以前命名的省级文明单位、2005年以前命名的示范区文明单位,其荣誉称号自行取消,降低一级,重新申报创建。
党工委、管委会希望,受命名表彰的先进单位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在新的一年里为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成绩。
党工委、管委会号召,全区各行各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示范区工作大局,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齐心协力,埋头苦干,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奋力推进示范区“二次创业”进程,构建和谐杨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杨凌示范区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一、示范区文明单位(3个)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
杨陵区人才交流中心
杨陵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示范区文明村(4个)
杨陵区街道办姚东村
杨陵区李台乡李台村
杨陵区五泉镇茂陵村
杨陵区大寨乡西小寨村
三、示范区文明校园(1个)
李台乡陈小寨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