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金融单位:

  2008年,各金融单位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示范区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全面提高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支持示范区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突出成绩。

  为表彰先进,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在2008年示范区金融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杨凌示范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人民银行杨陵区支行、中国银行杨凌示范区支行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功县支行等5家金融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奖励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领导班子3万元,奖励杨凌示范区农村信用联社领导班子2万元,奖励中国人民银行杨陵区支行、中国银行杨凌示范区支行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功县支行领导班子各1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金融单位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希望各金融单位能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全面提升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金融在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