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09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计发〔2009〕11号)安排,2009年度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开始征集。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征集计划范围:
(一)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
(二)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工业科技攻关、社会发展科技攻关、星火密集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农技培训、科技特派员、农技110、农技专家大院,以及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等的建设发展和科技中介服务培训工作;
(三)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包括重点实验室项目;
(四)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包括出版项目;
(五)陕西省星火计划;
(六)陕西省火炬计划;
(七)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2009年科技计划申报工作采用“陕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单位按照拟申报项目类别,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相应的申报说明、项目申请书、申报表和申报软件。并使用申报软件生成项目上报电子版,随申报资料一同上报。
(二)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七份,按项目建议表、申请书、建议书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四)各类计划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23日。不受理个人报送和逾期报送的申请项目。
三、“13115”科技创新工程计划及其他计划中重点项目特别要求
(一)“13115”科技创新工程计划中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实行组织申报;科技扶贫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富民强县计划、技术转移及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以及各类科技计划的重点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申报。请各项目单位及时与我局进行沟通,经同意后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盖章后报省科技厅。
(二)“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要围绕我省重大科技需求、创新团队建设进行组织,兼顾国家、省重点学科建设,同时要考虑充分发挥已建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作用;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以贷款贴息为主,要求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项目总投资额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其中银行贷款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完成时年销售收入应超过1亿元。
相关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申报系统及有关的申请表格等,请在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sninfo.gov.cn)或示范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查询、下载。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 系 人:樊 兵 米 强
电 话:029-87036989 87030063
传 真:029-87030061
地 址:杨凌政务大厦235室
二○○九年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