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总工会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关于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杨陵区总工会、示范区各基层工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劳动竞赛委员会《陕西省“十一五”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方案》(陕竞发[2006]1号)的总体部署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开展的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安排,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促进示范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建功立业。示范区总工会、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决定在全区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一)2008年度示范区“工人先锋岗”;
(二)2008年度示范区“职工经济技术创新示范岗”。
二、评比办法和要求:
授予对象:能立足本职,坚持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职工、技术能手。
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业务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二)在本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在岗人员,在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技术创新意识,能自觉参与企业管理,工作业绩得到企业和职工的认可。
(四)参评职工所在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职责,由工会组织按相关要求推荐上报。
三、授予和管理
本次评比表彰由示范区总工会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颁发证书,表彰文件将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命名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群众认可、严格考核的原则,由各企业工会根据评选的基本条件,在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经示范区总工会、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审核、审批、表彰。
各单位要将推荐的“工人先锋岗”、“职工经济技术创新示范岗”个人材料,于2009年2月15前上报示范区总工会办公室。每份表格一式三份(可在杨凌人事人才网、示范区公众信息网上下载文件)。
推荐名额按本企业在示范区养老经办处参保职工人数计算,掌握在10%以内。
地 址:示范区神农路中段(创业大厦对面)
联系人:张雨萍 王 琰
电 话:029-87031759(传真)
QQ号码:464370523(总工会)
附件:杨凌示范区“工人先锋岗”、“职工经济技术创新示范岗”申报表
二○○九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