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业及单位:
根据省农发办、省财政厅有关通知精神,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已开始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及单位及时组织,按时申报。现将有关要求事项如下:
1、申报的产业化项目均需按照可研大纲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07年固定资产净值800万元以上,净资产45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银行信用等级为“AA”以上(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
2、申报重点项目的材料中,必须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06、2007年财务审计报告,一般项目必须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申报养殖加工和流通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有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
请于2009年2月15日前上报示范区农发办。
联 系 人: 刘炳欣 张 艳
联系电话:68000133 68000137
杨凌示范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