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程菊英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管委会决定聘任:
  程菊英同志为示范区监察室副主任(正处);
  马克强同志为示范区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
  程菊英同志示范区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贾强同志示范区招商四局局长职务。


  二○○八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