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管委会决定成立杨凌示范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城乡规划委员会是示范区管委会设立的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审议城乡总体规划草案、审定项目选址、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等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的重大事项,并监督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示范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的筹组方案,现面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以及区内其他单位、社会人士公开征选4名非公务人员委员。
非公务人员委员的资格条件:
1、熟悉杨凌情况,具备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基本常识和素质,在杨凌长期工作或居住;
2、关心城乡规划和建设事业,敢于坚持真理,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3、爱国爱民、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4、承认和遵守本委员会各项章程,保证能参加委员会各项会议。
征选及报名办法:
1、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和个人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书面推荐,报示范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书面材料包括所属领域、专业与学历、个人简历等)。
2、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将材料汇总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报示范区管委会遴选,由管委会聘任并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杨凌示范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