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受行政处罚调查通知

  各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制,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软环境,经管委会同意,决定对企业行政处罚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2008年1—8月,企业对各行政部门、执法单位在企业检查、收费、罚款等方面存在异议的事项。
  二、具体要求
  (一)请各企业认真填写《杨凌示范区企业接受行政处罚情况调查表》(可在示范区公众信息网/_info/zwgk/zwgkcont_7175.htm)下载,并于2008年9月12日之前报送至示范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经贸发展局)。
  (二)如所填写内容较多,企业可参照调查表格式自行设计表格。

  联系人:陈中林    卫景芳、
  电  话:87033110   87036935
  传  真: 87036940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
  二○○八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