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工会工委 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关于开展2008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杨陵区总工会、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示范区各基层工会:
2008年度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现已开始,为切实保证今年被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能按时报到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示范区工会工委、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决定联合开展2008年示范区“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主要是2008年度国家计划内被录取的大专院校学生。包括享受示范区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职工子女;因下岗失业、大病、残疾、突发性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资助办法
(一)各基层工会组织和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助学对象的审查、认定、公示和上报工作。
(二)对认定的援助对象,将发给其入学交通费和第一个月生活费补助,考入本省大学的新生每人补助800元,考入外省大学的新生每人补助1000元。
(三)补助金来源,采取分级落实助学资金的办法。
1、助学对象家长所在单位及工会组织。(城镇低保户由所在街道或社区负责,农民工由所在乡镇负责)。补助标准:考入本省新生每人200元,考入外省新生每人200元。
2、杨陵区总工会和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补助标准:考入本省新生每人200元,考入外省新人每人200元。
3、示范区工会工委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补助标准:考入本省新生每人400元,考入外省新生每人600元。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符合助学对象的困难职工,向各基层工会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下岗失业人员需持下岗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子女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所在单位工会的证明,经审核同意后,于8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报示范区工会工委。
四、做好“金秋助学”的宣传工作
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是一件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示范区各级工会组织和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助学方式,完善长效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性助学格局。.
附:示范区2008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对象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张雨萍 电话:029-87031759
地 址:示范区工会工委办公室(创业大厦对面西2楼)
2008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