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区企业、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推动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根据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中企发发[2008]73号)文件精神,请各企业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详见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网站。
各申报单位务必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文件8份和电子文档)报示范区中小企业促进局,示范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和财政局审核后择优上报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和省财政厅,逾期未申报者责任自负。
联系人:李 恒(示范区中小企业促进局) 87036937
王宏亮(示范区财政局) 87036954
示范区中小企业促进局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