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现收到《陕西省商务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2008年度陕西省品牌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商发【2008】224号),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 卫景芳 (示范区经贸局) 87036935
王宏亮 (示范区财政局) 87036954
杨凌示范区经贸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二00八年五月三十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做好品牌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06]4号)和《陕西省品牌发展资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陕商发[2007]2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现将我省2008年度品牌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牌发展资金的支持方向及项目申报程序、项目申报材料等内容,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执行(其中申报绿色市场认证项目还应提供与认证机构所签《绿色市场认证合同》)。
二、本年度申报的项目应于2008年内开始并执行完毕。
三、《暂行办法》请浏览陕西省商务厅网站(通知公告或政策法规栏目),网址为:www.sxdofcom.gov.cn/。
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08年6月30日。
五、项目经批复并执行完毕后,请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资金拨付申报要求,向同级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资金拨付资料,资金拨付申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各市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资金拨付材料审核汇总后报省厅。申报资金拨付除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报告和资金拨付申请表外,根据不同项目类型提供如下材料:
1、境外展览会项目
① 参展人员的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或展方的邀请函复印件;
② 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参展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③ 与展方签订展位的合同复印件;
④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⑤ 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⑥ 展会期间的工作照片。
2、认证项目
① 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复印件;
② 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③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④ 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3、境外商标、专利注册、知识产权备案项目
① 境外商标、专利注册、知识产权备案有关证明文件;
②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③ 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4、产品包装及外观设计项目
① 项目申报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合同复印件;
②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③ 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④ 产品包装及外观设计样本。
5、品牌设计及品牌发展战略制定项目
① 项目申报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合同复印件;
②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③ 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④ 规划设计单位交付的设计成果。
6、品牌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①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包括办公场所的购置或租赁费用、相关设备购置费用;
② 网点营业执照、照片、电话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7、品牌维权项目
① 项目申报单位与法律咨询单位的合同复印件;
②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③ 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④ 判定项目申报单位胜诉的已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8、评优创先项目
① 项目申报单位获得有关品牌认定的证明复印件;
②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六、项目申报材料及资金拨付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一份。报送省商务厅的项目资料根据不同项目类别分送以下处室:
1、展会、境外商标注册、专利注册、知识产权备案、认证、品牌设计、品牌维权、创评商务部重点培育和支持的出口品牌项目
贸易发展处 咨询联系人:吴杰(87292632)
2、建设境内外品牌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项目
国际关系处 咨询联系人:陈卓(87293790)
3、绿色市场认证项目
市场运行处 咨询联系人:王智(87291560)
4、创评商务部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中华老字号,国家特级、一级餐饮住宿企业项目
商业服务业管理处 咨询联系人:李静(87294543)
5、三星级以上肉类加工企业项目
重要商品流通处 咨询联系人:谢文娟(87294527)
6、资金拨付申报材料
规划财务处 咨询联系人:郭晓东(87291329)
省财政厅(企业处)咨询联系人:韩 耕(87635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