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陕西省商务厅关于2008年度陕西省品牌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企业:
  现收到《陕西省商务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2008年度陕西省品牌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商发【2008】224号),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 卫景芳    (示范区经贸局)  87036935
      王宏亮    (示范区财政局)  87036954

  杨凌示范区经贸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二00八年五月三十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做好品牌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06]4号)和《陕西省品牌发展资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陕商发[2007]2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现将我省2008年度品牌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牌发展资金的支持方向及项目申报程序、项目申报材料等内容,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执行(其中申报绿色市场认证项目还应提供与认证机构所签《绿色市场认证合同》)。
  二、本年度申报的项目应于2008年内开始并执行完毕。
  三、《暂行办法》请浏览陕西省商务厅网站(通知公告或政策法规栏目),网址为:www.sxdofcom.gov.cn/
  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08年6月30日。
  五、项目经批复并执行完毕后,请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资金拨付申报要求,向同级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资金拨付资料,资金拨付申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各市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资金拨付材料审核汇总后报省厅。申报资金拨付除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报告和资金拨付申请表外,根据不同项目类型提供如下材料:
  1、境外展览会项目
  ① 参展人员的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或展方的邀请函复印件;
  ② 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参展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③ 与展方签订展位的合同复印件;
  ④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⑤ 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⑥ 展会期间的工作照片。
  2、认证项目
  ① 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复印件;
  ② 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③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④ 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3、境外商标、专利注册、知识产权备案项目
  ① 境外商标、专利注册、知识产权备案有关证明文件;
  ②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③ 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4、产品包装及外观设计项目
  ① 项目申报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合同复印件;
  ②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③ 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④ 产品包装及外观设计样本。
  5、品牌设计及品牌发展战略制定项目
  ① 项目申报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合同复印件;
  ②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③ 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④ 规划设计单位交付的设计成果。
  6、品牌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①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包括办公场所的购置或租赁费用、相关设备购置费用;
  ② 网点营业执照、照片、电话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7、品牌维权项目
  ① 项目申报单位与法律咨询单位的合同复印件;
  ②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③ 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④ 判定项目申报单位胜诉的已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8、评优创先项目
  ① 项目申报单位获得有关品牌认定的证明复印件;
  ②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六、项目申报材料及资金拨付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一份。报送省商务厅的项目资料根据不同项目类别分送以下处室:
  1、展会、境外商标注册、专利注册、知识产权备案、认证、品牌设计、品牌维权、创评商务部重点培育和支持的出口品牌项目
  贸易发展处 咨询联系人:吴杰(87292632)
  2、建设境内外品牌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项目
  国际关系处 咨询联系人:陈卓(87293790)
  3、绿色市场认证项目
  市场运行处 咨询联系人:王智(87291560)
  4、创评商务部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中华老字号,国家特级、一级餐饮住宿企业项目
  商业服务业管理处 咨询联系人:李静(87294543)
  5、三星级以上肉类加工企业项目
  重要商品流通处 咨询联系人:谢文娟(87294527)
  6、资金拨付申报材料
  规划财务处 咨询联系人:郭晓东(87291329)
  省财政厅(企业处)咨询联系人:韩 耕(87635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