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8年陕西省产业技术改造和发展资金(简称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充分利用好政策机遇,争取支持,促进发展,根据《陕西省产业技术改造和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方向和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促进生物技术(制药)、食品加工等产业集群和能迅速形成经济实力和财源税源的其他产业,重点支持有利于拉长产业链、聚集度高、成长性强、带动性大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技术先进,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申请企业须具备国家或地方认定的产品生产、销售和研发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条件好,成长性强。
3、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具有完善的设计方案和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支持方式
产业发展资金的使用主要采取贷款贴息、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三种方式。
1、贴息。对使用中长期银行贷款的项目给予利息补贴,贷款贴息参照项目实际落实的银行贷款额、贷款利率和建设期给予部分贴息。
2、补助。对部分项目采取财政配套补助的方式。
3、资本金注入。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预计投产后盈利能力强但资本金有缺口的经营性项目采取资本金注入的方式,以国有股股权形式投资项目承担企业,弥补项目资本金的不足。
四、申报材料要求
在示范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均可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申报项目。企业应按如下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一)填报《陕西省产业发展资金申请表》(EXCELL格式,A4纸幅面)。
(二)资金申请报告(附电子文档WORD格式)。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企业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纲领,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申请产业发展资金的数额及方式等内容。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
(三)按照《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权限规定,项目应完善核准或备案手续。
(四)申请贷款贴息支持的,在建项目,应出具与银行签订的中长期贷款合同;新开工项目,应由市级以上具有贷款权限的银行出具中长期贷款承诺。贷款合同或承诺应明确贷款用于申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
(五)申请资本金注入的项目,应出具董事会同意产业发展资金投资入股的决议(或意向)。
(六)其他证明项目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及产业化带动作用强、节能降耗显著的相关材料。
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6月30前报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便汇总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崔汉涛
电话:029-87036802
邮箱:cuihantao@yangling.gov.cn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