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四川省汶川等地震灾区开展社会捐助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向四川省汶川等地震灾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的紧急通知

杨陵区委、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金融单位: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目前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了巨大损失。为切实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向四川省汶川等地震灾区捐助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本次捐助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动员各界群众积极参与。

  二、任务分工

  (一)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此次社会捐助活动的总体协调工作。示范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款物由示范区委托慈善协会接收(地址:杨凌政务大厦305室,接收时间为515日起每天上午8301700捐款可直接汇入示范区捐赠专户(户名:杨凌示范区慈善协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杨陵区支行营业部,账号:2604021509200020250)。杨陵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款物由区民政部门接收。

  凡通过银行汇款的单位或个人,请在汇款时注明详细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区内媒体要及时跟踪宣传我区人民群众对灾区困难群众的关怀,宣传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在捐助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大力营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此次捐助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并组织实施。广大党员干部特别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捐赠。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要大力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为灾区群众重建家园捐款、捐物。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迅速掀起捐助热潮,让灾区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三)量力而行,自愿捐助。此次捐助活动以自愿为原则,以捐款为主,量力而行,不下指标,不搞摊派。捐赠物品主要接收灾区急需的毛巾被(新)、毛毯(新)、食品、药品、瓶装饮用水等。捐赠物品的包装以纤维袋为主,要捆紧扎实,并注明捐赠物品的名称、件数。

  (四)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照救灾捐赠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管理。两级捐赠结束后,由民政部门牵头,慈善协会配合,对捐赠款物进行逐项清点、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及时上解省民政部门转赠灾区。

  各部门、各单位捐助活动的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联系人:严文敏,电话:87036836,传真:87036882)。

                        200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