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5-12抗震指挥部4号令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区各单位、各企业,广大人民群众:

  现发布抗震指挥部第4号令。根据省政府有关情况通报,结合杨凌实际,经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杨凌地震应急按四级预案响应,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但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

  二、各应急部门和单位要24小时值班,单位领导轮流带班,保持信息畅通,做到反应迅速,利用各种手段向驻区单位和群众传递信息,通报情况。

  三、各服务保障单位要确保自来水、电力、天然气、有线电视、通信和网络等畅通。

  四、公安、交警、武警、消防部门要继续加强昼夜巡逻,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五、各中小学校要封闭危房,近两日可视情况多组织户外集体活动。

  六、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分头带领各有关部门及杨陵区各部门分区分片进入农村、学校、企业等进行灾情核查、排查隐患、处置一般灾情和隐患、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重大隐患和灾情等。

  七、示范区与杨陵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行业管理分工,分别负责对重点行业单位进行核查、排查,指导抗震救灾工作。驻区企业由经贸局负责;各酒店、旅游景点由外事旅游局负责;各中小学校由科教发展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筑工地由规划建设局负责;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及驻区单位各自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