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国家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和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为支持示范区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资金缺乏的困难,杨凌示范区创业服务中心组织入区企业申报2008年国家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和大学生创业项目,中心负责杨凌地区项目的认证、评审和推荐工作,中心作为国家二类立项机构,2008年科技部批准推荐15项,其中创新项目12项,大学生创业项目3项,每项无偿资助20-40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1、在杨凌注册企业;
  2、支持企业研究开发的生物医药类项目;
  3、企业注册资金大于3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
  4、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8个月,2008年项目支持2006年12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
  5、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研究人员的30%以上;
  6、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企业总人数的10%;
  7、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8、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销售额的5%;
  9、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法人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内;
  10、不支持外商独资和外资占股权50%以上企业(留学人员除外);
  11、不支持上市公司占50%以上股权企业;
  12、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相关附加要求:
  (1)大学生创业项目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和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六类项目;
  (2)由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及毕业未超过2年的人员创办;
  (3)创办企业不超过2年;
  (4)注册资本大于30万元,不超过200万元;
  (5)法人大学生股份应大于总股本的1/3;
  (6)现金资本不少于总股本的50%。

  望各有关企业积极申报,申报受理截至时间为2008年5月15日,相关申报信息和认证工作请于创业中心联系。
  联系人:米强
  联系电话:029-87030001
  地址:示范区创业大厦311室

 

                                          杨凌示范区创业服务中心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