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明委发〔2008〕3号
杨陵区文明委,“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各参赛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部门、窗口服务单位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按照《杨凌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要求,2008年继续在执法部门、窗口单位深入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一)示范区公安局、示范区医院、示范区国税局、杨凌地税局、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质量技术监督局、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凌示范区电力局、杨凌示范区邮政局、杨凌示范区电信局、杨凌示范区烟草专卖局、杨凌气象局、省广电网络公司杨凌分公司、省移动公司杨凌分公司、省联通公司杨凌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杨陵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示范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杨陵区支行、中国银行示范区支行、杨凌示范区信用联社、咸阳市商业银行杨凌康乐路支行、咸阳市商业银行杨凌西农路支行、省高速建设集团西宝分公司杨凌管理所、杨凌火车站。
(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示范区外事旅游局组织系统内各单位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
(三)杨陵区组织所属执法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
二、目标任务
2008年的“创佳评差”竞赛活动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不断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以“诚信服务”为主题,以解决人民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为示范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进一步深化思想道德教育。
1、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
2、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开展各种迎奥运活动,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促和谐”活动。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扶弱助残、保护环境等道德实践活动。
3、精心组织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认真组织好第六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深入开展“知荣辱、讲正气”道德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公民行为习惯和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倡导20字基本道德规范,全系统干部职工对基本道德规范的知晓率要达到85%以上。积极培养宣传本部门、本单位的道德典型。
4、结合实际,大力开展文化建设。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组织好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和文娱活动。培育体现时代精神的行业精神和企业精神,构建和谐文明的行业文化体系和价值体系。
5、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行业、各单位均要树立1—2个先进典型,并积极推荐本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在杨凌文明网(http://www.ylwm.cn)宣传公布。
(二)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诚信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1、结合单位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在单位内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创评活动。量化考核标准,强化内部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结合职能职责,落实便民措施,出台为企业服务的具体办法。要从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使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以建设“诚信杨凌”为目标,深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一条街”、“诚信店铺”等活动。树立诚信建设先进典型,曝光欺诈行为。
3、结合诚信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坚决查处诚信缺失问题,结案率达到90%以上。树立1-2个诚信建设先进典型,整治诚信缺失问题。
4、继续深化和完善服务承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式”服务。服务承诺书内容全面具体,办事程序简化,便于群众监督,投诉渠道畅通,违诺处理及时,投诉结案率达到95%以上。
5、完善监督体系,开展行风评议,公布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发挥好社会监督员作用,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促进行风进一步好转。
(三)以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的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规划。要按照示范区文明委关于为未成年人办十件实事的目标任务分工的责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工作。
2、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与社区、家庭密切配合,做好劳教未成年人的教育转化工作和刑释解教及问题少年的帮教工作。
3、积极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家庭教育讲师团、指导中心、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四)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1、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把和谐理念、和谐精神融入到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加强心理咨询,注重健康教育,促进人的心理和谐。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志愿者服务队伍。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危济困的社会风尚。
2、对照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校园、文明景区等各项创建活动,届期已满的要降低一格申报创建,未届满的要巩固提高。要在单位内部开展 “文明科室”、“文明岗位”、“文明家庭”和“文明职工”评选活动,各项创建活动均要有规划、有领导、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开展各种形式的共建活动和扶贫济困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倡导各部门、各单位与农村、乡镇结对子共建,以城带乡,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杨陵区创建文明城区相关活动。
4、注重人文关怀,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文化,利用重要纪念日、传统节日组织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和文体活动。加强和谐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健全心理素质,落实卫生管理责任制和门前“三包”的市容卫生管理制度。
(五)围绕示范区中心工作,圆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1、履行职能职责到位,将“创评”活动寓于业务工作之中,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完成了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2、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为示范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3、参与并支持新农村建设,推出1-2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三、考核评比
(一)参与“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的单位要在12月1日前完成单位自查,形成的自查报告12月5日前报示范区文明办(联系人:员婷,电话:87036784,邮箱:yunting1984@126.com)。同时,评出单位或系统内部的最佳单位和相对落后单位(相对独立的科室或基层单位)各1个报示范区文明办。单位或系统内部未进行考核的,取消推荐评选“最佳单位”的资格。
(二)12月中旬,示范区文明办将组织文明委成员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参评单位以及企业代表组成考核组,按照“创佳评差”量化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对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外事旅游局所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的最终得分由四部分组成,其中示范区文明办对各单位开展创评竞赛活动进行日常考核得分占10%;参评单位相互检查评比打分占10%;“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检查得分占最终得分的30%;服务保障满意度测评得分占最终得分的50%。文明办将根据考核情况,向示范区文明委推荐最佳单位、最佳基层单位(科室)和相对落后单位,由党工委、管委会予以通报表彰或批评,结果向其主管上级部门反馈。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创佳评差”竞赛活动,作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示范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完善机制,狠抓落实。
(二)创新形式,强化基层。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点面结合,围绕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创评”活动,将“创评”活动不断向基层延伸。
(三)突出和谐,整体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竞赛活动同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文明素质结合起来,同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服务质量结合起来;同外树良好形象和优化投资环境结合起来;同倡导和谐理念和培育和谐文化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008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