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企业、商标持有人:
为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商标监管服务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和规范商标监管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对企业商标工作的指导,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做好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促进我区商标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局决定对全区注册商标进行集中年度验证。现将商标验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商标集中验证时间:
2008年6月30日以前
二、提交材料:
1、商标年度验证表(此表一式两份,商标注册人可自行复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及相关(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复印件;
4、许可他人使用的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5、商标实际使用标识、包装、装璜;
6、驰名、著名商标的提交驰名、著名商标相关证明或证书。
各商标注册人务必于每年6月30日前将注册商标集中验证材料报送工商局企业个体监管科209室。
联系人:屈亚妹 电话:029-87031276
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