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度公司年检须知
为了认真做好2007年度公司年检工作,依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度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是2007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注册登记的各类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均须参加2007年度公司年检。
二、年检时间
各类有限公司年检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检应提交材料
(一) 领取《公司年检报告书》(红色封面)的企业提交下列材料:
1、 公司年检报告书。
2、 企业年检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一人有限公司和从事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以及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审计报告的公司需提交审计报告,上述范围以外的内资有限公司提交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公司公章)。
4、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企业,提交有效期内的批准证书、许可证或资格认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的企业,提交证书原件。
6、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已满的企业,提交续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进行住所变更登记。
7、公司设有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所有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营业执照所有副本。
(二)领取《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的分公司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年检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隶属公司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公司公章)。
4、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提交有效期限内的批准证书、许可证或资格认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已满的企业,还应提交续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进行营业场所变更登记。
6、营业执照所有副本。
四、年检重点
1、 对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特别是对经营下列项目办理前置审批的
行业企业进行重点审查;金融证券(含金融证券咨询);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网吧、娱乐场所经营;桑拿按摩、美容美发;药品、兽药、农药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印刷;出入境中介服务以及矿山企业;验资、评估、审计业务。对未办理前置审批手续或前置审批手续已超有效期限的企业,在年检中要求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的,责令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登记。
2、重点审查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情况,一是审查公司类企业的实收资本到位情况,是分期到位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企业设立之日起两年,投资公司不得超过企业设立之日起五年,凡超过期限的,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二是对审查中发现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的企业依法严肃予以查处,凡符合追诉标准规定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继续清理“三无”企业和取缔无照经营。对“三无”企业、名存实亡企业、多年未年检企业,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吊销营业执照。
五、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的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六、分公司原则上应随其所属公司一并报送年检材料。
七、2007年度参检的所有内资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八、2008年1月1日起,凡是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在办理年检的同时,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再进行年检;在年检中按规定要求变更登记的,在受理年检的同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在年检期间应提交的年检材料不符合规定必须补办手续的,应在我局限定的期限内补办,否则按逾期年检处罚。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年检的企业,我局将按《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19条第1款有关规定处以1-10万元罚款。
十、年检的程序
1、 领取年检报告书。
2、 提交年检材料。
3、 到杨凌工商局企业个体监管科办理年检手续。
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度非公司制企业年检须知
为了认真做好2007年度非公司制企业年检工作,依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度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是2007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2007年度企业年检。
二、年检时间
企业年检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年检应提交材料
三、 领取《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蓝色封面)的企业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
2、企业年检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企业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企业公章),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审计报告的企业还需提交2007年度审计报告。
4、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企业,提交有效期内的批准证书、许可证或资格认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的企业,提交证书原件。
6、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已满的企业,提交续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进行住所变更登记。
7、企业有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所有分支机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有副本。
(二)领取《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的企业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年检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4、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提交有效期限内的批准证书、许可证或资格认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公章)。
5、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已满的企业,还应提交续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进行营业场所变更登记。
6、营业执照所有副本。
(三)领取《个人独资企业年检报告书》、《合伙企业年检报告书》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年检报告书。
2、企业年检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企业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企业公章)。
4、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提交有效期内的批准证书、许可证或资格认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有副本。
四、年检重点
1、对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特别是对经营下列项目办理前置审批的
行业企业进行重点审查;金融证券(含金融证券咨询);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网吧、娱乐场所经营;桑拿按摩、美容美发;药品、兽药、农药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印刷;出入境中介服务以及矿山企业;验资、评估、审计业务。对未办理前置审批手续或前置审批手续已超有效期限的企业,在年检中要求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的,责令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登记。
2、重点审查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情况,对审查中发现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的企业依法严肃予以查处,凡符合追诉标准领土完整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从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其营业执照。
4、继续清理“三无”企业和取缔无照经营。对“三无”企业、名存实亡企业、多年未年检企业,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吊销营业执照。
五、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的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六、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原则上应随其所属公司一并报送年检材料。
七、凡是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在办理年检的同时,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再进行年检;在年检中按规定要求变更登记的,在受理年检的同时,办理烃更登记手续。
八、在年检期间应提交的年检材料不符合规定必须补办手续的,应在我局限定的期限内补办,否则按逾期年检处罚。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年检的企业,我局将按《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年检的程序。
1、领取年检报告书。
2、 提交年检材料。
3、 到杨凌工商局企业个体监管科办理年检手续。
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知
一、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时间。企业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凡是2007年12月31日前在杨凌工商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2007年度企业年检。对不按规定接受年度年检的,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外商投资企业参加网上联合年检。申报年检向工商部门提交: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网上年检通过后,持上述资料到杨凌工商局企业个体监管科办理年检手续。
四、外商投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参加工商部门年检。申报年检应提交: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五、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参加工商部门年检。申报年检应提交:
1、公司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6、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六、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有限公司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参加工商部门年检。申报年检应提交:
1、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七、各参检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联合年检各部门的要求准备年检材料,可同时向联合年检各部门申报年检材料。
年检地址:杨凌工商局企业个体监管科(示范区神农路6号工商局办公楼209室)
联系电话:029-87031276 联系人:侯建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