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2007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项目和优秀中介的通知

杨凌示范区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2007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项目和优秀中介的通知

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示范区招商引资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按照“招大商、引外资、建集群”的招商工作方针,经过杨陵区、示范区各招商局及所有承担招商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共同努力,一批重大项目陆续签约入区,招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为了激励先进,推动示范区招商引资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党工委、管委会决定评选2007年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项目和优秀中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先进单位    4个(专兼职招商单位各2个)

  先进个人    10名

  优秀项目    4个

  优秀中介    若干名

  二、评选条件

  (一)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基本条件:

  1、专业招商部门:经过考核确认,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并且实际到位资金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

  2、非专业招商部门:经过考核确认,超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二)招商引资优秀项目奖基本条件

  1、符合示范区产业政策导向,税收或就业贡献大,无污染或污染小的项目;

  2、内资项目投资总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外资项目在1000万美元以上;

  3、已完成环评、注册、建筑设计、开工或即将开工。

  (三)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热爱招商事业,能够创造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2、模范践行服务承诺制,赢得客商信任和好评;

  3、素质优良,业绩突出,对示范区招商引资有显著贡献。

  (四)招商引资优秀中介基本条件:

  1、关心、支持示范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了有效投资信息;

  2、积极引荐客商,促成客商选择在杨凌落户,推荐的投资项目已落户杨凌并收到成效。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工作按照各单位自愿申报、考核办初评并提出建议名单、示范区党工委及管委会研究确定的程序进行。

  2、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按照评选条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真正把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3、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项目、优秀中介的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务必于2月21日(星期四)上午12时前报示范区考核办(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附件:1. 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申报表

   2. 招商引资优秀项目申报表

   3. 招商引资先进个人申报表

   4. 招商引资优秀中介申报表

联系人:候振锋     电话:87036917

    贾少斌     电话:87030101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