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二)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陕价综发〔2009〕98号)有关规定,决定召开“杨凌示范区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已按程序产生确定,听证会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8年8月31日上午9:30分,在示范区政务大厦501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整天然气配气价格及终端销售价格

居民配气价格由现行0.49元/立方米调整为0.514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一档销售价格由现行1.98元/立方米调整为2.06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二档和第三档价格分别为第一档价格的1.2倍和1.5倍。

非居民配气价格由现行0.754元/立方米调整为0.70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由现行2.30元/立方米调整为2.25元/立方米,下调0.05元/立方米。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在居民用气第一档销售价格基础上加0.02元/立方米。

(二)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1.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相应同向调整。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

2.多气源供气时,购气价格按不同气源购气价格加权平均确定。

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

  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供销差率)

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

3.今后燃气企业配气价格无变化,仅疏导上游门站和中游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影响,无需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照价格联动传导机制同步予以实施。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1. 消费者

王海波  李世平  侯 利  李静侠  苏芬妮  程秀玲  李科儒  杜展国  赵志高  将建立

2. 经营者 

韩军 杨凌示范区天然气有限公司经理

企业用户 张叶  陕西嘉禾药业有限公司

3. 人大代表

景文社 杨陵区人大财经委主任

4.政协委员

陈凯峰  政协杨陵区委委员

5.政府部门

刘   珂  示范区法制办

刘兵涛  示范区城管局

张瑜清  示范区财政局

周   浩  杨陵区物价局

6.专家学者

齐小军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长、高级审计师

杨立社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教授

四、听证会旁听人员

徐 颖  张伟玲  徐鑫

五、听证人

李  兵 示范区发改局副局长

张晓娟 示范区物价管理所副所长

党苗苗 杨陵区物价检查所所长

六、新闻媒体

杨凌电视台  农业科技报社

特此公告。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