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杨陵区政府,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受静稳天气等不利气象因素影响,预计我区11月30日至12月2日空气质量AQI日均值分别为170-220(中度-重度),同时受前期污染残留叠加效应,污染程度可能有一定程度的加重。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提醒和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于11月30日9:00时启动杨凌示范区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8〕52号)要求,严格落实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措施,有效防控雾霾天气影响,降低污染,保障群众健康。示范区重污染应急办将根据24小时预测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指数)日均值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

请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示范区监察局、新闻媒体开展抽查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安排专职人员于预案启动后每天下午16:00前报送当日应急响应工作执行情况。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专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联系人:周 璇     电话:87036909(兼传真)

附件:Ⅱ级响应措施(橙色预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