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输入,现就严格控制来返杨凌人员有关要求紧急通告如下:
1.外地人15天内不得来杨凌。
2.在外地的杨凌人15天内不得返回杨凌。
3.因复工返岗等原因来返杨凌的,属湖北地区的人员,一律集中定点隔离。属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其他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严格居家隔离。属非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自行居家隔离。无居家隔离条件的企业人员,由企业联系业务主管部门在指定酒店集中隔离,费用自理。隔离期限14天。
4.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5.本通告从即日起执行。
杨凌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