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安全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措施的通知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到每个环节,安全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好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分类错时开工审批制度

按照不同行业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需要和城乡居民日常生 活所需,采取分类错时复工开工的原则,指导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有序复工开工。

二、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各企业是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企业疫情防控的监管责任,向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全面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治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计划)、应急处置预案等,明确工作职能和人员责任,对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聚集性疫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确保防控物资保障供应

复工复产企业要积极筹措口罩、75%酒精(脱脂棉)、84 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保障疫情应对物资需求,防控物资储备量不得少于企业半个月使用量。

四、严格实行人员信息登记报备工作制度

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全员登记,准确掌握返岗员工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春节假期出行、人员接触、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原则上只安排本地员工上岗。所有从区外返回杨凌的人员必须隔离 14 天; 重点地区未返回杨凌的职工,劝其不得返回杨凌。

五、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复工复产企业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在进出通道、车间、居住区等设立宣传栏或展板。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每日上下班检测体温,发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将员工送入企业隔离区并拨打 120。工作场所、公共区域、生活区域每天至少消毒 2 次。

六、严格落实企业封闭化管理

各复工复产企业要对返岗员工进行封闭式管理。除运送生产物资等必需品外,严禁外来车辆、人员进入复工复产企业。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每日定时通风换气,对电梯、扶手、门把手等公用设施定时消毒。原则上不使用中央空调。暂停集中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停止职工非必要的出差。

七、严格实行分散用餐

企业餐厅必须落实工作人员上岗前健康体检,实行分餐制、盒饭制和错峰用餐,每次用餐前必须进行通风、消毒。没有餐厅的企业提倡集中订餐、独立分餐,减少用餐人员聚集。

八、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各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供水、供电、空调设施和电器电路、危化品储存等安全检查,以及车间、仓库、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等风险排查,做好复工复产安全评估,层层压实责任,严格生产规程,确保劳动防护和安全监管到位。鼓励员工之间开展安全操作监督提醒,确保复工复产安全平稳。

 

杨凌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  2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