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驻北京联络处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杨凌示范区驻北京联络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名,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聘用并选派到杨凌示范区驻北京联络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杨凌示范区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也是全国唯一的农业自贸试验片区,1997年经过国务院批准设立。杨凌示范区驻北京联络处是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派出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开展与共建部委的沟通交流,搭建人才智库和招商引资引智平台,承担驻京招商引资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7日至2002年4月26日期间出生);

7.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有车辆驾驶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的;

4.曾在各类公开聘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终身禁考的,或仍在禁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7.现工作岗位有明确服务年限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8.不符合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

本次招聘聘用制人员共计2人,招聘公告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http://www.yangling.gov.cn)、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s://www.ylrsrc.net/)和前程无忧网站(https://www.51job.com/beijing/)发布。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为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s://www.ylrsrc.net/)。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查询。应聘人员也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咨询时间:4月27日—5月15日,工作日早晨9: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010-88355541、010-88355542。

四、报考程序

(一)提交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自行登陆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内容,通过报名网址,在线填写《杨凌示范区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招聘岗位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获奖证书照片(扫描件)等其他资料,和能够证明自己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能力水平的原始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与筛选

报名资料提交工作结束后,杨凌示范区驻京联络处按照一定比例,对报名人员的专业程度、工作资历、接受培训、技能水平和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综合初审筛选。结果将反馈至报名登记系统内,请注意及时登录查看。资格初审通过后按要求自行下载准考证,报名信息不得做任何变更。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7日9:00至5月15日下午16:00。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陆网站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此次招聘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计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报名的,采取面谈和组织考察的方式招聘。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以及所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缺额,在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六)考察和体检

依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为准。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网站予以公布。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符合招聘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按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

考察阶段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放弃招聘资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递补。体检阶段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放弃招聘资格的,经研究后,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内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和管理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选派至杨凌示范区驻北京联络处工作,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符合《杨凌示范区聘用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可逐级晋升级别。对聘期内表现优秀的,经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可择优转为正式编制工作人员。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工资及其他待遇

聘用制人员根据本人学历、资历,分别聘为高、中、初级人员,薪酬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工作地点北京市,有餐补,住宿自理。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认真查阅招聘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误报进入后续考试环节的,对考试成绩做无效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四)此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成绩一律无效。

(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八)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此次招聘工作。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杨凌示范区驻北京联络处

                                          2020年4月23日